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的,但是会减少税收,具体如下: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3%)×2%。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3%)×3%。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法律依据: 《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