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市柜台租赁需缴纳合同金吗? |
释义 | 商场柜台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基本信息、柜台数量、面积和地点、租赁期限、经营范围、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和出租方的权利义务、纳税和担保方的责任、合同生效日期、停租等事宜。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商场通常要求押金和担保方签字盖章。商场柜台租赁合同是要收取合同金的。 法律分析 大多数的商场柜台是要收合同金的,而商场柜台租赁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1、订立合同各方:出租柜台方和承租柜台方的基本信息。如果有担保方还应包括担保方的基本信息。 2、柜台方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3、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和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4、纳税、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日期、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各项事宜等。 6、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末尾签字盖章,标明合同起止时间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商场会要求店铺承租人交押金以及担保方担保签字盖章。所以大多数的商场柜台是要收合同金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拓展延伸 超市柜台租赁合同金的支付方式和退还规定是什么? 超市柜台租赁合同金的支付方式和退还规定根据双方协商而定。一般情况下,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意味着在签订合同时需一次性缴纳全部合同金,而分期支付则可根据约定的时间段进行分期支付。至于退还规定,通常会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如果租赁期满且没有违约行为,合同金可能会全额退还。然而,如果发生违约行为,可能会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后退还剩余部分。具体的支付方式和退还规定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 结语 商场柜台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双方基本信息、柜台数量、面积和地点、租赁期限、经营范围、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承租方和出租方的权利义务、纳税和担保方的权利义务等。合同生效日期、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的事宜也需明确。一般情况下,商场要求店铺承租人交押金并由担保方担保签字盖章。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支付方式和退还规定应根据双方协商而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可选,退还规定应遵守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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