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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公司现在不盈利,有一个股东想退股,能全额退回本金吗
释义
    公司股东退股的主旨是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份的方式退出公司,而不能以退股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是否按同比例减少取决于股东的合意,如不按同比例减少,股东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动。
    法律分析
    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决议。股东退出公司的途径是转让自己的股份。不能以退股(实际抽回出资)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可以分步操作。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否按照同比例减少,看股东的合意,如不按同比例减少注册资本,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肯定有所变动。
    拓展延伸
    股东退股后的本金返还方式及可能性分析
    股东退股后的本金返还方式及可能性分析,对于公司不盈利的情况下,股东退股是否能全额退回本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规定,退股的本金返还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一种可能的方式是根据股东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的净资产进行比例分配返还本金。另一种方式是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可能只能返还部分本金或者无法全额退回本金。因此,在股东退股前,建议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了解退股后本金返还的具体方式和可能性,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结语
    针对公司股东退股问题,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可通过转让股份的方式退出公司。退股时,注册资本的减少应由股东会决议,并可根据股东的合意按比例减少。然而,退股后的本金返还方式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而异。建议在退股前与公司充分沟通,了解具体的本金返还方式和可能性,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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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1: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