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转移程序与清算程序是企业重组、破产等情形下经常涉及的程序,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目的和实施方式。债权转移程序的目的是将原始债权人的债权通过法定程序划转给新的债权人,实施方式是在通知债务人对债权进行划转的同时,将实现债权所得的财产划付给新的债权人;清算程序的目的是通过清算出企业的全部资产,偿还债权人债权并做最终结清处理,实施方式是由破产管理人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并分配。 法律依据: 1.《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债权转移程序是指破产管理人将破产企业原有的债权人的债权予以划转给新的债权人的程序。” 2.《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清算程序是指破产管理人通过对破产企业全部资产进行清算、偿还债权和结清破产财产后终止破产程序的程序。”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债权转移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通知划转债权的事项,并将新债权人可以划付的财产划付给其。”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在清算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破产企业全部财产为清偿对象,分类清算债权及其产生的利息并分配财产剩余部分。” 以上是债权转移程序与清算程序的区别法律分析和相应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