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特有属性可能会出现的情形 |
释义 | 以抢注来的商标专用权设定质押的,因为该商标已是他人在先使用已有很高知名度。比如是他人驰名商标。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10年,以快要到期的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而被担保的债权的期限又比较长。如果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在续展期和宽展期内,商标持有人(出质人)不再办理续展手续,这商标专用权将会自动终止,这时商标专用权质押将是名存实亡,债权将会得不到保障,质权人有权责令出质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续展手续,或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或要求出质人提前清偿,或由质权人本人来代办理续展手续,质权人代办理续展后,质权人有权提前对该设质的商标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的价款先扣除代办理续展手续的费用,然后提前清偿或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商标持有人应把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出质。 一个商标专用权设质后,出现出质人以同样的标识在同样商品上又申请注册相同的商标。由于我国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是采取申请注册原则。出质人将其某一类别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证交付质权人占有。 根据《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一、商标权质押怎么办理 (一)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三)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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