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办条件 生产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生产要达到一定规模;生产白酒、啤酒的企业注册资金要200万元以上,生产其他酒(包括进口酒分装)要10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中至少要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效厂房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申办资料 书面申请报告;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当年已年审),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工商部门发出的企业名称和准通知书; 《卫生许可证》(卫生评价报告单);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厂房房产证火租赁合同(复印件); 注册资金验资证明;本厂产品质量标准;产品检验报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并_资料正本以备核对。 申办程序企业到镇经济发展办索取办证须知,并按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材料。持有关申办资料到镇经济发展办索取“酒类(特种)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企业如实填写好“申请审批表”并附上申办资料备查,然后送镇经济发展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加具审批意见。 审查通过后,将申请审批表送回市经贸局,由市经贸局审核加具意见,送省酒类专卖局审核发证。 法律依据:《关于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在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承办白酒产品发证工作的有关事宜,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白酒分会将协助审查中心开展白酒产品发证工作。 地方酿酒(白酒)协会协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做好白酒产品发证的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