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讼关于暴力有如下规则: 1、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捆绑、残害、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实质暴力,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暴力; 2、发生前述暴力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向有关组织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他规则。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