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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发票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吗
释义
    费用发生了且能提供证据证明的,可以报销,但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只要是真实的费用就可以入费用帐,会计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当然,根据税法,没有发票,你税前不能扣除.这个是税务问题,和会计无关.
    1、把没有正式发票的金额记入'其他应收款',待有了其他发票冲抵即可.
    2、如果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签字,也可记入相应的费用,但这部份费用属白条支出,税务是不认可的.年末,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部份支出应做纳税调整增加。
    一、合同违约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应该是订立运输合同的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签订违约的条款,合理的凭据具体包括:运输合同、支付违约金的有关协议、支付违约金的银行结算凭证。
    据此规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按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二、车辆违章罚款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税收有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等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汽车违章(交通法已经上升为法律,所以应称为汽车违法,不再是违章)罚款属于违法行为的支出。因此,车辆违章罚款不得进费用,不属于企业正常经营支出,故需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归集核算。该项支出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年终后进行所得税清缴自查时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一般来说,车辆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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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5: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