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宁人工流产生育险报销流程 |
释义 | 济宁人工流产生育险报销流程如下: 1、职工在流产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3、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其中,所有的费用则要在出院结算的次月底,打入到孕妈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人流生育险报销标准如下: 1、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生育险累计一年 按照计划生育相关规定享受待遇; 3、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人流生育险报销材料如下: 1、医疗费用申报单;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3、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4、本人的病历本; 5、生产收费原件; 6、费用明细单; 7、出院小结。 综上所述,济宁人工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为提交材料、申报、审核、报销。参保女职工在领取生育保险费用时应带相关资料,由用人单位填写《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于每月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并进行报销申请;经审核后,审核合格的,机构给予一次性计发;确认后则报销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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