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第三者没有侵害原配的财产权益和身体健康,也没有构成重婚,则离婚时不能起诉第三者。如果第三者在原配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了夫妻共同财产,则原配可以要求其归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