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关系证明哪里开? |
释义 | 可以去民政局办理。 婚姻证明: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主要作用是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 婚姻证明其中包括: 1、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 2、离婚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让户籍民警在户口册页的背面变更栏中,根据离婚证写明日期,并盖上户籍专用章; 3、结婚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 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对当事人出具结婚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且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会遗失或者所谓的结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的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章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婚姻关系证明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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