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骑电动车撞到我车上,我要负责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当事人过错程度确定,一方过错全责,多方过错根据程度分担责任,无过错则为交通意外事故,故意造成事故他方无责任,可根据法律制定具体责任确定细则。 法律分析 1、需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果您存在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4、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5、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归属问题:别人骑电动车撞到我车上,我应承担责任吗? 在交通事故责任归属问题中,当别人骑电动车撞到您的车上时,责任的承担并非一定由您来负责。根据交通法规,责任的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首先,需要确定事故发生时各方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其次,需要调查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如道路状况、交通信号等,以确定是否存在其他因素导致事故发生。最后,还需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和损失情况。因此,您是否应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建议您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了解相关保险责任和索赔流程,同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在交通事故责任归属问题中,责任的承担并非一定由您来负责。根据交通法规,责任的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建议您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了解相关保险责任和索赔流程,同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五条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三十五条 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三十四条 开辟或者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或者车站,应当符合交通规划和安全、畅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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