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不同的行业,其纳税标准不同。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建筑业 一般纳税人 征收10%的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 征收10%的增值税;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为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金融业6%。免税项目为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法律客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