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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旷离是不是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释义
    旷工并非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一、老板不回你说请假属于旷工吗
    如果劳动者没有按规定请假,则在单位不批准时缺勤的,属于旷工,如果因为不可抗力、见义勇为、依法参加法定的社会活动等情形缺勤的,不属于旷工。如果劳动者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二、劳动者请假多久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者无正当理由请假,一般超过三天的,算作无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决定,法律无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有正当理由请假且经用人单位批准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假期过长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三、怀孕期间旷工被开除能否撤销?
    怀孕期间旷工,单位一般不能辞退劳动者。但劳动者以怀孕为由长期旷工,又不履行补假手续,且经用人单位劝告、警告后,仍屡教不改,旷工时间已超过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怀孕期间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特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征得工会同意后,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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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1: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