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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融资租赁合同解除
释义
    融资租赁合同是由买卖合同和融资性租赁合同构成的一种合同类型,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只能是专营融资业务的租赁公司,不是普通意义上租赁合同中出现的出租人。
    一、融资租赁合同中途可以解除合同吗
    融资租赁合同中途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销售合同被解除,撤销或无效后未订立新的销售合同;
    2、因不可抗力租赁物失;
    3、由于出卖人的原因,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1、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销售合同解除,确认无效或者撤销,未能重新订立销售合同;
    2、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损坏、损失,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品;
    3、因出卖人原因无法实现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
    二、民法怎样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三、融资租赁合同都有哪些无效的情形
    下列情形下,可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1.即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
    3.以及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融资租赁合同等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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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5: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