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欺骗婚姻,有债务的,应当这样处理:1、欺骗婚姻是属于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不予存在,有债务的,只能按照普通债务处理,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直接由债务人进行偿还;2、欺骗婚前不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该婚姻关系就是真实存在的,男女双方有婚姻关系,有债务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