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实行间接选举的有。 |
释义 | 法律分析: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间接选举是指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而是由下一级或由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指有选举权的人通过选出的代表进一步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十七条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