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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刑犯执行后器官会被拿走吗
释义
    【法律分析】
    没有进行火化的地区死刑犯,家属可以领全尸。有火化条件的,家属领取死刑犯的骨灰。无人收敛的死刑犯遗体的器官可以进行人体器官移植。死刑犯生前自愿捐献遗体器官的可以进行人体器官移植。死刑犯家属同意的,在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后,可以移植死刑犯的人体器官。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必须按照刑法有关规定,“用枪决的方法执行”。执行完毕,经临场监督的检察员确认死亡后,尸体方可做其他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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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