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验收收房注意事项 |
释义 | 房子验收收房的注意事项有:1、业主缴费时应核对《房屋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无误后再结算房款和各项费用。在收房通知书寄出30天内,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和验收房屋后,与开发商签署相关合同;2、收房验房的过程涉及到专业文件是否齐全、是否合格及合法性问题,以及收房验房过程中面对开发商的单方条件要求。当事人验收房屋后,应当检查楼栋整体情况是否完善、检查自家防盗门是否完好并检查家里门窗质量是否良好等。3、检查房屋水、热、电、气等各项设备是否完备。若发现有受损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应该及时提出,并要求卖方找物业及时修缮。卖房子注意事项1、目前,国内所有的新建房屋,包括城镇自建房屋和商品房,就只有一证即《房屋产权证》,其本质是属于土地、房产二证合一的,持有《房屋产权证》就等于拿到了产权证+土地证。因此,你的情况在以后就是一个普遍的正常现象,你可以放心过户,无需担心。2、买家帮卖家还清贷款,然后交易过户也是一种常见的流程,当然这种流程对买家存在一定的资金安全风险。你可以用以下方法避免风险:一种是通过中介担保的方式,三方签订协议,由中介公司垫资办理好过户手续后,你再把首期支付给中介公司;一种是通过房管局的“交易资金托管”业务,也可以保证买方的资金安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