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兵预备人员的概念是什么? |
释义 | 预备役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由受过军事训练的人员组成,他们可以从事其他行业,但在战时优先参与战斗。预备役部队以现役军人为骨干,预备役官兵为基础,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组成。 法律分析 预备役军人简单来说就是受过系统的军事训练和培训过的人,培训过后不一定要从事军事工作,可以从事其他行业。不过如有战时需要,要优先让这些预备役的人员穿上军装上战场的。预备役部队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预备役官兵为基础,按照军队统一的体制编制组成的武装力量,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点。 拓展延伸 征兵预备人员的培训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征兵预备人员的培训内容和要求是多方面的。在培训内容方面,征兵预备人员需要接受军事基础知识的学习,包括军事理论、军事技能和作战训练等。此外,他们还需要进行身体素质训练,包括体能训练、体能测试和战术训练等。在培训要求方面,征兵预备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服从命令、团队合作和适应艰苦环境的能力。他们还需要通过体检和选拔考核等程序,确保符合入伍标准。征兵预备人员的培训内容和要求旨在提高他们的军事素养和战斗力,为日后的服役做好准备。 结语 预备役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点。预备役军人接受系统的军事训练和培训,不仅可以从事其他行业,还在战时优先参与军事行动。征兵预备人员的培训内容和要求全面,包括军事基础知识、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提升。他们通过选拔考核确保符合入伍标准,为日后的服役做好准备。预备役部队的建设为国家的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后备力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条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二十一条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 第二十二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招录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第二十三条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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