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有: 1、主体不同。行政法律关系在不平等主体之间产生,其他法律关系在平等主体间产生; 2、调整法律不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有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由民法典调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