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激励制度有哪些优点 |
释义 | 股权激励制度作为一种中长期的激励制度,有着绩效奖励等传统激励手法难以达到的效果。无论是对内激励企业员工,还是对外激励上下游,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制度,都能为企业释放股权核能。具体来说,股权激励的优势如下: (1)留住、吸引和激励人才; (2)绑定老板和员工的利益,整合上下游,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共同发展; (3)解决股东和高管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所带来的潜在问题; (4)让公司的发展目标成为员工的个人发展目标,推动企业全速发展; (5)对一些创业期的公司来说,前期现金流压力较大,通过股权激励给予员工未来收益的预期,从而减少现金流的支出。 一、常见的干股取得方式: 1、股权赠送 公司设立后,股东直接将部或者一部份股份赠与他人,受赠人就成为“干股”股东。 2、股权激励(无偿或低价转让部分股权) 一些高科技类、管理类或者其他企业,为了留住人才,大股东将自己手中的部分股权无偿奖励、或者优惠价格转让给受激励对象。受激励对象往往都是对企业贡献较大的技术性、管理性人才或者其他核心人员,这样股权激励以后,他们与公司不仅仅是劳动关系,还有望与老板一样取得利润分红,更加具有吸引力。不过,因股权激励获得的干股,其权利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股权限制转让,业绩达到一定标准,工作满多少年等等。 3、以无形资产出资但没法工商登记,采取“干股”形式。 除现金出资以外,《公司法》允许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比如,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但“非货币出资”法律限定比较严格,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因此,可以办理工商登记的非货币资产种类非常有限。这样,就有一部分无形资产虽然有价值,算不上知识产权,但是无法合法出资成为股本,变通方法就是“干股”,比如某人以技术入股、商誉出资,或者某人掌握了独特的营销渠道、社会资源、秘方、管理经验等,其他股东认为很有价值,就为他垫付出资,形成干股,但要求把有价值的那部分无形资产带到公司来,股东之间内部有协议,工商登记不显示其内部协议,干股股东表面上和其他股也是货币出资。 二、合伙人制度的机制优点 合伙制因具有独特的较为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曾被认为是投资银行最理想的体制。在投行中,合伙人制度的机制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物质利益得到了合理配置,有了制度保障。在有限合伙制投资银行中,有限合伙人提供大约99%的资金,分享约80%的收益;而普通合伙人则享有管理费、利润分配等经济利益。管理费一般以普通合伙人所管理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大约3%左右。而利润分配中,普通合伙人以1%的资本最多可获得20%的投资收益分配。 2、除了经济利益提供的物质激励外,有限合伙制对普通合伙人还有很强的精神激励,即权力与地位激励。 3、有限合伙制由于经营者同时也是企业所有者,并且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在经营活动中能够自我约束控制风险,并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同时,由于出色的业务骨干具有被吸收为新合伙人的机会,合伙制可以激励员工进取和对公司保持忠诚,并推动企业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4、有限合伙的制度安排也充分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