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二个月后再直付竞业补偿金是否有效 |
释义 | 离职两个月后再直付竞业补偿金是有效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是应予支持的。所以只是离职两个月后,那么用人单位再直付竞业补偿金也是有效的。具体的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一、 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竞业限制补偿金,不少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都会有关于竞业限制的条款,那么也会相应的给出补偿金。竞业限制就是说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以及其他的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时,或者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是不得超过两年。那么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是有约定就跟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般会按照员工在职期间工资的30%来确定的。不同的地区相关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要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 员工拒签竞业限制协议 如果员工并非是单位的高级技术或者是管理人员也不会接触到单位的机密信息,当然是可以拒绝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但如果员工是属于单位的高级技术或者管理人员也接触到了单位的机密信息,就可能需要与单位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原则上是需要签订的,如果不签订可能面临着无法顺利订立劳动合同的后果,但如果双方是协商一致的,后期也是可以解除竞业限制条款的。 综上所述,如果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的话,在员工辞职后是会有相应的补偿金的,不过每个地区的补偿金规定都是不一样的,要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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