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机产品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如何投诉 |
释义 | 农机消费者购买农机产品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要求进行售后“三包”服务出现问题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许多消费者往往因没有掌握正确的投诉方法,导致投诉无门或走了许多弯路。本文在此介绍如何正确投诉农机产品质量等问题。 1、投诉内容 凡农民或用户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机产品,因产品质量和服务引起争议,可直接向当地市、县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投诉,如果当地市县解决不了的,可向省消费者委员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投诉。 2、投诉需准备的材料 投诉方式包括口头、书面投诉。需要调解或协助处理的必须出具书面投诉材料,投诉材料包括: 1)购机发票、“三包”凭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诉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3)被投诉者名称(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4)所购农机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购买日期、购买地点、发生的质量问题损害和与被投诉者的交涉情况。 5)投诉要求。 3、投诉受理原则 1)依法受理、调解当事人的争议。 2)受理投诉、调解争议,要以事实、证据为依据,依法、合理、公正为基础,以当事人自愿和解为宗旨。 3)受理投诉、调解争议实行无偿服务。 4)受理投诉必须有投诉者提供的与案件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证据。 4、不予受理投诉的几种情况 1)经营者之间或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购销纠纷。 2)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之外发生的质量纠纷。但超过保修期和保证期,因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除外。 3)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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