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 |
释义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另外,这几种情况也会导致合同无效: 6、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7、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的无效。 8、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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