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跨省迁户口怎么弄 |
释义 | 离婚跨省迁户口的办理方式如下:: 1、从丈夫的户籍上迁出回娘家,这只要拿离婚证明到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即可: 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跨省迁户口的办理条件: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3、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4、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5、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6、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7、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8、户口冻结地区的分户工作,按当地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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