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倾销的构成要件 |
释义 | 反倾销的构成要件: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 1、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2、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3、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 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 1、确定出口价格; 2、确定正常价格; 3、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常价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六条 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为倾销幅度。 对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应当考虑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比较。 倾销幅度的确定,应当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全部可比出口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进行比较,或者将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在逐笔交易的基础上进行比较。 出口价格在不同的购买人、地区、时期之间存在很大差异,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法难以比较的,可以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单一出口交易的价格进行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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