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将外地的公积金转移到北京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简介及办理流程。单位需封存并填写转移申请书,提供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外部转出手续。若多人向同一单位转出,还需填写转移清册。管理部审核后打印转移通知书,一份退还单位,一份留存。管理中心办理转出并付款至指定银行账号。如有退回,会计处冲回职工个人账户。已销户的个人账户将冲入封存库。管理部查询冲账信息并通知单位或个人重新办理转出手续。 法律分析 1、对于需要将住房公积金转到外省市或分中心的人员,单位在为其办理单位内部封存后,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持转入单位(或转入管理中心)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等信息材料(中直分中心提供《转移开户证明》,国管分中心委托银行开具《银行查询单》、铁路分中心所属单位提供《转移开户证明》、外省市的单位或管理中心提供的转移资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外部转出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单位转出的,还须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职工姓名”栏,填写其中一人姓名等及人数,“职工编号”、“身份证号”、“职工新编号”栏为空,《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项目填写齐全并加盖单位印章。 3、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无误后录入系统,将转移职工个人公积金转到集中封存库,打印《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外部转出)》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单位,一份与《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及相关材料一同留存。 4、管理中心会计处办理从集中封存库向外转出,并按管理部上报的指定银行及账号付款。如发生汇款退回,管理中心会计处录入系统冲回职工个人账户。对于单位已做集体销户的,将职工个人账户冲到集中封存库。管理部查询冲账信息并通知单位或个人重新办理转出手续。 结语 住房公积金转移是一项繁琐的程序,但我们的管理部门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便利。请单位在封存后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我们将尽快办理外部转出手续。如果有多人向同一单位转出,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并加盖单位印章。经审核无误后,我们会将个人公积金转移到集中封存库,并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外部转出)》。管理中心会计处将按指定银行账号付款,如有退款情况,我们将及时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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