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缴费基数和工资有关系吗 -保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所有的企业单位的在职工都要完全的按照自己本人的一个工资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这样可以增加员工的一个利益,相应就会提高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 在社保缴纳的工资总额关系中,社保应该按照职工实际收入缴纳,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纳,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缴纳,在两者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需要对比社会平均工资是否低于或者高于社平工资的60%或者300%。如果在两者之间的话,按照实际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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