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利院的小孩好领养吗? |
释义 | 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1、领养人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领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你能在福利院领养一个健康的孩子吗? 一个人可以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但需要具体如下法定条件:当事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并未身患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当事人年满三十周岁,且收养异性子女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能不能在福利院领养一个健康的孩子? 法律分析:在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具备的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如下: 1、结婚多年,并经区县一级医院确诊一方无生育能力; 2、无已过继或领养儿童,具有抚养幼儿的经济能力; 3、持城市正式居民或农村户口的夫妻,可携带户籍证明,及由夫妻双方单位加具意见的领养婴幼儿申请书,直接前往儿童福利院申请办理领养登记手续。 经院方审核后,即可待领。待有可领养婴幼儿时,由院方通知办理领养手续。试样一个月后,双方如无异议,即由院方将婴幼儿户口迁移证及领养证明交领养人办理入户,正式确认亲属关系。 中国领养小孩的条件? (1)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3)年满30周岁,若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如果是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以及“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领养小孩没领养证有继承吗 视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收养关系需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登记手续才合法有效,养子女才能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办领养证,但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也按收养关系对待,养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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