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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1、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是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等。
    2、法律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二、中外合资基金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1、名称应符合相关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3、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4、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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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3: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