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金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女性在孕育、分娩和哺乳期间的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保险金可以用于以下方面:分娩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药品费用、产前检查费用、分娩后恢复费用等。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孕产妇保健技术规范》,怀孕期间的检查费用也属于产前检查费用,在生育保险金范围内。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二条 生育保险金用于以下方面:(一)分娩医疗费用;(二)住院费用;(三)药品费用;(四)产前检查费用;(五)分娩后恢复费用;(六)其他用于保障女职工生育的费用。 《孕产妇保健技术规范》(2016年版) 第三章 产前保健 一、产前检查 建议早孕期、中孕期、晚孕期进行3次产前检查。产前检查是孕妇和胎儿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应由专业医务人员进行。产前检查内容包括:问诊、身体检查、B超检查、实验室检查等。产前检查应在生育保险范围内予以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