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受贿分析其中的特点、趋向、原因和对策 |
释义 | 一、行贿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主体相对集中 个体经营者、企业公司主管涉嫌行贿犯罪居多,工程承包商成为行贿犯罪案件高发人群。在上述查处的行贿犯罪涉案人员中,有15人系企业公司“一把手”,如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等,占涉案人数的37.5%;有10人系个体经营者,占涉案人数的25%。 (二)犯罪手段越趋多样 1、贿赂媒介多样化。贿赂标的从金钱、财物等财产性利益扩展到赌博贿赂等触犯法律边界的媒介物,如2008年陶某单位行贿案,陶某故意以赌博输钱为托词,掩盖其行贿犯罪的事实。 2、贿赂名目多样化。借助人情往来、节日赠送的为名,超出正常往来的高额财物,实施行贿之实。如2008年高某行贿案,2010年杨某单位行贿案,犯罪行为发生在年终或是节日前后,均是以“拜年过节”等名义行贿。 3、贿赂时间长期化。由短期投机改为长期经营,把收受贿赂与谋取利益的间隔时间拉长,制造两者之间没有联系的假象,如2010年杨某单位行贿案,犯罪时间跨度达八年之久,直至案发。 4、贿赂钱财公款化。行贿财物由个人财产向公款等方面蔓延,如2011年何某、葛某单位行贿案,利用私设“小金库”作为行贿资金。 (三)犯罪领域辐射面广 犯罪领域从学校、国企、私营、个体到国家机关,辐射面极广,包含各个社会管理领域。40起行贿犯罪案件中,涉及教育领域(如何某、葛某单位行贿案,涉及学校教辅材料购销)、经济领域(如吴某、毛某行贿案,涉及资金拆借)、土地征地领域(如张某行贿案、涉及土地征用;赵某行贿案,涉及土地收购)、动拆迁领域(如姚某行贿案,涉及拆迁补偿;陶某行贿案,涉及动拆迁承包)、检验检疫领域(如徐某单位行贿案,涉及动物卫生检疫)、工程建设领域(如高某行贿案,涉及工程承接)等等。尤其是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相对突出,共查处23人,占行贿犯罪人数的57.5%。 (四)单位行贿金额较大 40起行贿案件中,10万以上案件有24件,占总数的60%,尤其在单位行贿案件中,大额行贿现象更为突出。如上海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陆某单位行贿67余万元;上海某教育文化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何某某单位行贿59.5万元;上海某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慎某对单位行贿48万元;上海某绿化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毛某行贿30万元。 (五)行贿刑事处罚偏轻 行贿刑事处罚偏轻,免予刑事处罚、缓刑居多。已经判决的36人中,就有10人被处免予刑事处罚,25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其中22人被宣告缓刑),仅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相比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判决情况,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确实偏轻,难以起到应有的法律效果。以上是行贿受贿分析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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