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新的个人所得税主要包括: 1、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收入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月度或次次分项预缴、年度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 2、改革内容是完善个人所得税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扣除费标准,将基本扣除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并设立专项扣除。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重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纳入专项附加扣除; 3、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 4、推进个人所得税配套改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