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想让孩子看到我抚养权的决定 |
释义 | 女方在离婚诉讼中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主旨是通过调整心态,收集有利证据来增加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根据法律客观性,离婚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院会考虑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来做出决定。因此,女方需要关注自己的优势,如孩子年龄、绝育手术、抚养条件等,并注意男方的过错和不良嗜好,以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法律分析 如果你是孩子抚养权争夺中的女方,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心理压力会比男方大,在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上,你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心和忧虑。对于你来说,需要调整好心态,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优势和不足,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第一,你的孩子若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会判决随你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第二,你的孩子若已经两周岁以上,你已做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则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第三,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你可能性较大。第四,比较你们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较大。第五,他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他的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你。第六,如果你们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而你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在对子女抚养权作出处理的时候,其实并不会太看重子女的性别,因此关于离婚男孩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其实也就是按照一般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规定作出处理。此时需要看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那么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结语 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在孩子抚养权争夺中承受着更大的心理压力。然而,通过正确的心态调整和认真分析,女方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时,会考虑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女方可以从孩子年龄、绝育手术情况、生活习惯、双方抚养条件等方面入手,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此外,如果男方有婚外情、不良嗜好等不利因素,也会增加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最终,法院将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作出判决,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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