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
释义 | 在网上不可以办理离婚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提起离婚的,需要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同时,《婚姻登记条例》第20条还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条例第20条再次对亲自办理提出了要求。双方亲自办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才能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登记离婚条件。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就不会受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在外省市工作,另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到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在外省市工作的一方必须亲自来本市办理登记手续,不得委托亲友、律师或其他人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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