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残疾人和正常人打架的处理,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要看是哪一种状况:1正常人殴打残疾人,残疾人殴打正常人,残疾人正常人互相殴打;而且要看是哪一种残疾人,是否有正常思维能力的残疾人人,是否拥有殴打能力的残疾人;而且殴打原因是什么,是谁先动手的,又是谁是先出言不逊的;2正常人殴打残疾人,如果是对方拥有正常思维能力并且拥有殴打能力的话,主要看是谁引起的事件并且残疾人被殴打的伤的状况判断但如果是没有正常思维能力的残疾人的话,正常人要付较大的责任,而且如果对方没有殴打能力的话正常人得负全责。3残疾人殴打正常人要看残疾人是否有思维能力,没有的话,责任由看管人负责,有的话残疾人付较大责任,4残疾人与正常人互相殴打,第一看残疾人是否有思维能力,没有的话,正常人付较大责,有的话根据伤的大小对比,以及谁是过错方等等做出判断。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