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个工作日内修改,改完后次日变化。 法律依据:《证券账户管理规则》 第三条 持牌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尽责、审慎地为 客户提供账户管理服务,保证客户利益优先,保障客户账户安全,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持牌机构开展账户管理业务,应当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防范利益冲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 持牌机构应当规范账户管理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 持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和协议的约定,向客户充分披露与客户权利和义务有关的信息,不得欺诈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