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认定标准: 1、裸露身体引起围观或造成现场秩序混乱; 2、多次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 3、向异性或未成年裸露身体; 4、在重要地区或者重要场合故意裸露身体; 5、裸露身体,使被侵害人遭受惊吓的。 只要行为人有上述行为之一,且情节恶劣的,公安机关就可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