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 |
释义 | (一)一方获得利益 (二)他方利益受损 (三)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获得利益及利益受损均无法律根据 一、不当得利的法律构成要件 依我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 一是一方获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增加其财产总额; 二是他方受损失,指因一定事实而使其财产总额减少; 三是取得利益与受有损失间有因果关系,即受损是取得利益所致,取得利益是因,受有损失是果; 四是没有合法依据,即取得利益无法律上的根据。此点在罗马法上叫无原因,瑞士债务关系法称无适法原因,德国民法叫做无法律上原因,我国台湾地区民法承继了德国民法的称谓。从法文化的同构性来分析,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当是我国大陆民法最便捷的选择。依台湾民法学者的观点,无法律上原因就是欠缺给付目的,给付系为一定目的而对他人的财产有所增益。给付行为因欠缺目的,而构成不当得利,可以分为几种类型: 1、自始无给付目的; 2、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 3、给付目的之不达。 二、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有四个:1、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积极增加与财产消极增加;2、他方受有损失,包括财产积极减少与财产消极减少;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 三、被告误转账对方对方还能申请不当得利之诉吗 误向他人转账,能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之诉。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得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不当得利的发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主要由四个方面构成:一是一方获得利益;二是一方受到损失;三是一方获得利益与另一方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一方获得利益没有合法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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