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介绍了股份转让的定义以及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股份转让是指股东将公司股份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所进行的法律行为,而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盖手印不是股份转让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 法律分析 股份转让是指股东将公司股份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所进行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盖手印不是股份转让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 拓展延伸 股份转让协议是否需要盖手印?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转让协议需要盖手印。根据该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股东转让其股权时,应当向公司提交股权转让协议,并且该协议应当经过公司股东会批准。同时,根据该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会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自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股权转让协议。因此,可以得出结论,股份转让协议需要盖手印,并且需要经过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结语 股份转让是股东之间进行交易的重要方式,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股东可以实现股权的转让。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并签名或盖章,但盖手印并非生效的必备条件。根据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除非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或登记手续。因此,在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时,股东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