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普通发票作废需要区分是当月作废还是跨月作废,若是当月作废只需要直接在开票系统直接点击作废即可,如果是跨月作废则需要在开票系统中开出红字发票进行对冲,再交给国税局审批处理。最后当发票作废后必须将四联次放一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