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今天决定离职不干了,公司说4月的工资要5月15号结算发放,这合理吗? |
释义 | 劳动者入职不到一个月即可辞职,工资应进行结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单位应立即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争议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或协商解决。 法律分析 劳动者入职不到一个月就辞职,工资能进行结算。只要劳动者按照单位的安排正常付出了劳动,单位需要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单位可按合同的约定和其实际出勤的天数来计算应发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拓展延伸 工资发放时限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员工工资。工资发放时限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工资应当按月支付,不得拖欠;其次,工资应当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发放;最后,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发放时间,那么应当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或者每个自然月的15日前支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公司将4月的工资延迟到5月15号结算发放,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规定。您可以与公司沟通,要求按照法定时限支付工资,或者咨询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工资发放时限应当遵循约定或法定原则。如果公司将4月的工资延迟到5月15号结算发放,可能违反了劳动法规定。您可以与公司沟通,要求按照法定时限支付工资,或者咨询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劳动者的劳动应得到合理的报酬,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是法律的底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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