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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格式条款法定无效情形有哪些
释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格式条款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 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 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 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 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 方主要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 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 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 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 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 方主要权利。
    格式条款无效认定情形
    具有《民法典》第497条规定的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免除其责任的条款】
    指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不正当地免除其依照法律应当负有的强制性法定义务。例如:以格式条款作出的下列免责应属无效:本店对所销售的新手机一律不承担三包责任;消费金额100元以下,谢绝出具发票;存款被人冒领,本行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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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11: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