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兵检是不可以不去的。根据法律规定,不能不依法进行兵检,否则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兵检是在当兵之前做的体格检查,看是否符合当兵的条件。检项目流程有 : 1、由乡(镇)武装部指导中心卫生院组织做好应征青年病史调查并按要求填写好病史调查表。 2、由乡(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好做好应征青年的初步体检工作。 3、各乡(镇)确定送检对象后必须提前三天将以下资料送交县征兵办秘书组: (1)病史调查表; (2)送检对象花名册(一式5份,含电子版,加盖本单位公章); (3)应征青年免冠照片3张(一寸); (4)本单位党委推荐应征青年报告(正式红头文件,按序排列)。 以上资料必须在征兵办秘书组审查合格的前提下,领取正式《应征青年体格检查表》和应征青年体检卡(须在武装部加盖钢印)。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好相关内容,贴好本人照片,在次日体检前交体检场地负责人。 4、应征青年参加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体检卡。进入体检站后,必须服从联络员安排,按程序接受体检。体检当日早上不吃早餐。 5、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应征青年必须经本乡镇武装部长同意才能离开体检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两款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境)或者升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