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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财产要怎么划分
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一、婚前财产婚后是否分割
    婚前财产婚后不分割,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的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下:(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二、什么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若无特别约定,在婚内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
    6、指定受益人为夫妻双方的保险利益;
    7、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
    8、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9、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10、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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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