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即退即征增值税处理方法如下: 1、缴纳即征即退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收到增值税的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3、结转本年利润,借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缴纳增值税的立案标准: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税款数额较大;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 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 (2)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 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综上所述,即退即征增值税的处理方法需要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具体规定可能会略有不同,企业在进行申报时需要仔细了解和遵守税法和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