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议和复议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附议是指同意别人的提议,作为共同提议人。 一、什么是申请人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认为的,作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的机关。 根据不同情形,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也有所不同: (1)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直接申请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2)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5)作出行政行为决定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二、行政复议是民告官吗? 申请行政复议不是民告官,提起行政诉讼才是民告官,只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才能称之为民告官。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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