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不满 18 周岁的,计算到 18 周岁他供养亲属计算 20 周年,但 55 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 1 岁减少 1 年, 70 周岁以上的按 5 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