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并且还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如开户许可证、销户申请书、剩余的 支票 、印鉴卡、法人 身份证 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等等。 法律客观: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 |